起訴離婚期間可以和別人同居嗎?離婚期間對方欠債有義務償還嗎?
2023-03-16 16:26:11 來源:法律專家網
一、起訴離婚期間可以和別人同居嗎
離婚判決生效前,夫妻依舊處于婚姻存續(xù)期間,仍需要履行《民法典》規(guī)定的忠誠義務。如果訴訟離婚階段一方有同居者的,是對婚姻的不忠,對方可以以此為由,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真正的婚姻結束是法院判決雙方正式離婚,并且離婚判決書上訴期屆滿,當事人的婚姻狀態(tài)才是“離異”,這時才能與他人同居。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guī)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如果起訴離婚后與軍人的配偶同居的,可能會構成破壞軍婚罪。
二、離婚起訴期間對方欠債原告有義務償還嗎
離婚起訴期間對方欠債,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原告就有義務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離婚期間可以談戀愛嗎
對于婚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是婚姻不是兒戲不能沖動。但是生活中很多家庭在婚姻上出現(xiàn)的問題,導致婚姻也走向了盡頭。在雙方離婚期間如果有了對象可不可以進行交往呢?完全可以,因為已經離婚走程序了,感情破裂了,為什么不能再談一個。而且法律上對這個沒有約束力,除非是在離婚判決未下達之前,又登記或結婚的,那就是法律定義的重婚罪問題,自然就嚴重是屬于違法的范疇。但是要注意還未離婚時,始終是夫妻關系,如果離婚前被對方證明存在第三者,可能處于不利的地位,對方可以要求存在第三者的一方給予賠償。戀愛可以,注意可能構成非法同居或者重婚。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
(一)起草起訴狀;
(二)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即證明婚姻關系的材料、感情已經破裂的材料、對方有過錯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請法院收集。
(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四)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五)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被告)發(fā)送起訴狀副本。
(六)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至少會在開庭3日前告知的。
(七)開庭。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