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評估后多久公示
2023-04-20 12:10:24 來源:互聯網
哈嘍小伙伴們 ,今天給大家科普一個小知識。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的都會接觸到房屋征收評估后多久公示方面的一些說法,有的小伙伴還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關于房屋征收評估后多久公示的相關內容。
(資料圖)
一、房屋征收評估后多久公示
我國相關法律沒有規定房屋征收評估后多久公示,取決于相關部門的工作效率在相關機構對征收的房屋的市場價值進行評估以后,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初步的評估結果向被征收人及時公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十六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按照房屋征收評估委托書或者委托合同的約定,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應當包括評估對象的構成及其基本情況和評估價值。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示。
公示期間,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安排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對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進行現場說明解釋。存在錯誤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修正。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二十二條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被征收人對補償仍有異議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進行房屋征收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五十八條、《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之規定,對集體土地征收、對個人、單位、其他組織的房屋進行征收,對國有土地使用權提前收回的法定條件是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規定的公共利益的需要,且必須是確有必要的情況下,才可以征收。也就是說,雖然是公共利益項目,但可以不對房屋征收,可以繞開的,就不能進行房屋征收。公共利益是一個抽象概念,具有不確定性。公共利益首先是公共,公共,其一般情況是不特定的人或者是多數人,利益,一般與價值關聯,其判斷主觀屬性很強,彈性很大。很多地方以公共利益的名義進行征收但實質上是進行商業開發也是比較普遍的。
因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第八條明確規定,所謂的公共利益,首先是指基于國防、外交;其次指修建是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次之,是為了事實科教文衛等項目建設的需要;最后,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也屬于公共利益的范疇。
三、房屋征收流程大致分為幾步
(1)進行項目征收立項,并做好項目前期調查摸底;
(2)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并報縣區政府;
(3)對擬征收房屋進行調查登記并公布調查情況;
(4)有關部門對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5)政府部門組織補償方案論證并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縣區政府公布征求意見情況、聽證會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聽證會情況修改情況,并對征收補償方案重新修訂公布,同時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7)縣區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經縣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8)公布房屋征收決定,做好房屋征收決定宣傳解釋工作;
(9)由被征收人選擇征收評估機構;
(10)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協議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征收決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依法送達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告;
(11)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12)對于在法定期限內不執行補償決定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的,有房屋征收決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由于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并未詳細規定房屋征收評估后多久公示,因此,房屋征收評估后多久公示取決于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效率,一般來說,房屋征收部門在收到初步的評估結果后應該向被征收人及時公示。對于該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