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借款的賬務怎么處理?長期借款合同有哪些內容?
2023-05-05 10:45:36 來源:律速網
一、長期借款的賬務處理
長期借款的賬務處理:民間非營利組織借入長期借款存入銀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科目;歸還借款時,借記“長期借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民間非營利組織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為日常業務活動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籌資費用,借記“籌資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等科目;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在允許資本化的期間內,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科目。
二、長期借款的償還
方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商定。一般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定期支付利息、到期償還還本金。
2.定期等額償還方式,即在債務期限內均勻償還本利和。這種償還方式減輕了一次性償還本金的壓力,但是可供借款企業使用的借款額會逐期減少,因此會提高企業使用借款的實際利率。
3.在債務期限內,每年償還相等的本金再加上當年的利息。這是與第二種方式類似的一種償還方式。
4.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這種方式的優點是企業平時沒有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壓力,有利于企業合理安排資金的使用,但到期還本付息的壓力較大。
三、長期借款合同的內容
借款合同是規定借貸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契約。借款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借貸當事人雙方必須遵守合同條款,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借款合同中包括基礎條款和限制性條款。
1.借款合同的基礎條款。根據我國有關法規規定,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條款:借款種類,借款用途,借款金額,借款利率,借款期限,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保證條款,違約責任等。
2.借款合同的限制性條款。借款合同中包含的保護貸款人利益的條款稱為限制性條款。
沒有任何一項條款只靠自身就能夠發揮保護作用,但是這些條款結合在一起就能夠確保借款企業的整體資產的流動性與償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