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后宅基地可以買賣嗎?房屋確權糾紛起訴狀需要載明的事項 今頭條
2023-06-16 10:32:0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
農村宅基地房屋確權是什么意思
農村房產確權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土地確權機關及主管確權機關是指依法有權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屬的行政機關。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主管是指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具體承辦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做為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具體承辦確權工作,對確權的意見和建議,要報同級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二、
房屋確權糾紛起訴狀怎么寫
房屋確權糾紛起訴狀需要載明的事項如下:
(一)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及其住所信息;
(二)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訴訟請求所根據的證據和證據來源等。
三、
農村土地確權后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土地確權后農村宅基地是不可以買賣的。我國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是集體所有制,宅基地也是屬于村集體土地,農民所擁有的是使用權。因此,宅基地既不可以在城鄉之間自由買賣,也不可在村民集體中互相買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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