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觀察: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入職后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3-06-30 09:55:12 來源:劇情啦
一、
勞動合同單位不給本人有什么用
勞動合同單位不給本人沒有什么用,員工可以向公司索要;如果公司拒絕將合同文本交付給員工的,員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公司改正;公司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
入職后多久簽訂勞動合同
入職后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我國法律上明文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
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1.協議解除;
2.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
3.勞動者法定情形下單方解除;
4.過失性辭退;
5.無過失性辭退;
6.經濟性裁員。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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