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制清算程序是什么?公司破產清算對清算時間并沒有明確規定嗎?
2023-05-17 11:03:13 來源:巴中在線
一、
向法院申請對公司強制清算的條件是什么
向法院申請對公司強制清算的條件是:
1.公司出現了法定解散事由,但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除外;
2.債權人、公司股東、董事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3.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組或者清算組拖延清算、違法清算的。
二、
公司清算有時間限制嗎
公司破產清算對清算時間并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時間都會非常長。但是,如果公司出現解散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將由人民法院組織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清算完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三、
公司強制清算程序是什么
強制清算流程需要由人民法院指令提交債權人債務人名冊和財務賬冊、確定清算組成員。在公司的債權清理完畢后,清算組應當重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制作有關債務清償方案。債務清償方案經全體債權人確認且不損害其他利害關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組的申請裁定予以認可。清算組依據該清償方案清償債務后,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裁定終結清算程序。債權人對債務清償方案不予確認或者人民法院不予認可的,清算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