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速看: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如果沒有告知當事人會有何后果?
2023-06-19 09:58:01 來源:法制網
一、
撤銷行政許可證的情形有哪些
撤銷行政許可證的情形如下: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2.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3.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
5.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二、
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的程序
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的程序如下:
1.啟動,行政許可作出機關或者上一級行政機關自行啟動,依據申請人請求啟動撤銷程序;
2.立案;
3.調查取證;
4.聽證;
5.作出決定。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如果沒有告知當事人會有何后果,此時需要根據相關的撤銷行政許可程序來確定相關的情況,通常來說,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未告知當事人屬于程序違法,如果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應依法賠償。找法網提醒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
三、
行政許可跟行政確認的區別是什么
1.行為對象不同。前者是許可之前不得為之,而后者是已存在。
2.行為的法律效果不同。前者的法律效果具有后及性,不具有前溯性;而后者的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對今后僅是一種預決作用。
3.所為的意思不同。行政確認行為表明行政主體的態度是對某種狀態、事件、物或行為予以法律上的承認、確定或否定;而行政許可行為則是行政主體在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和判斷的前提下,對申請是否予以準許或同意的行為。
4.行為性質不同。行政確認屬于確認性或宣示性行政行為,它僅表明現有的狀態,而不以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消滅為目的。行政許可,從其正常狀態(即批準)而言是建立、改變或者消滅具體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形成性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