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強制拆遷情況如何辦理
2023-08-01 13:39:28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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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被強制拆遷情況如何辦理?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房子拆遷被強拆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2、被強拆了可能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
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二、強拆違章建筑有補償嗎?
強拆違章建筑是不用賠償的。違章建筑是不能獲得補償的。違章建筑是沒有獲得批準或超過批準期限所建筑的,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是不能進行補償的。只有合法且在期限內是可以進行補償的。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三、違章建筑的法定強拆程序是怎樣的
違章建筑的法定強拆程序是:立案審批、違建調查、限期拆除、強拆認定、強拆執行等,對于違章建筑應當要求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拆除,如果拒不執行的可以按照上述程序執行強制程序。
第一步:發現違建。可以是執法機關自己發現,也可以有人或者單位舉報發現;
第二步:立案審批。執法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立案調查的,進行立案審批,該程序是內部程序;
第三步:調查是否有相關規劃手續,詢問當事人、制作詢問筆錄;
第四步:制作限期拆除決定書,并送達。若是未找到違建所有人則通過公告送達;
第五步:限拆期限屆滿未自行拆除的,等訴期6個月;
第六步:催告當事人履行拆除義務,催告期10個工作日;
第七步:執法機關制作強制拆除決定書并送達;
第八步:實施強制拆除前進行公告;
第九步:實施強制拆除
四、申請強制拆遷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會被受理嗎?
1、申請強制拆遷的強制執行申請書不一定會被受理
人民法院認為強制執行的申請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齊全的,應當在接到申請后五日內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請機關;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應當限期補正,并在最終補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內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無正當理由不補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請機關對不予受理的裁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
2、申請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除提供強制執行申請書及附具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征收補償決定及相關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2)征收補償決定送達憑證、催告情況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3)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材料;
(4)申請強制執行的房屋狀況;
(5)被執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址及與強制執行相關的財產狀況等具體情況;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由申請機關負責人簽名,加蓋申請機關印章,并注明日期。
房屋征收部門若是想要強拆,首先需要提出申請,提出申請的時候,需要提交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強制執行的房屋狀況等的相關材料。以上就是關于房屋被強制拆遷情況如何辦理的相關介紹。希望通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