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遷多戶口如何分?
2023-08-12 16:35:36 來源:互聯網
哈嘍小伙伴們 ,今天給大家科普一個小知識。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的都會接觸到公房拆遷多戶口如何分?方面的一些說法,有的小伙伴還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關于公房拆遷多戶口如何分?的相關內容。
一、公房拆遷多戶口如何分?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公房拆遷多戶口補償金按照拆遷補償協議進行分配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2、如果在既定期限沒有達成補償協議,則按照政府作出的補償方案分配補償金。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房屋拆遷補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房屋拆遷補償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補償標準以房屋所有權證所列資料為準、房屋價值補償標準、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等。
1、補償標準以房屋所有權證所列資料為準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所有人,按規定給予補償。補償標的以房屋所有權證所列資料為準。拆除違法建筑、臨時攤點、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或拆遷通告公布后改建、擴建、裝飾的設施,以及其他原約定不補償的部分,均不予補償。
2、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這里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筑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里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
3、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在這里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
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征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4、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
5、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有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準,具體數額以發布時征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準為準。
6、拆遷安置
安置地點根據城市建設規劃和工程建設的性質確定。安置分為一次性安置和過渡性安置。異地安置的,應當一次性安置到位;回遷安置的,可先作過渡性安置。高層建筑過渡安置期限一般為三年,多層建筑過渡安置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半。
三、拆遷過程中發生糾紛誰擔責?
1、拆遷過程中發生糾紛可能由拆遷方、也有可能由被拆遷方來擔責。
如果被拆遷方拒不搬遷引發的糾紛,可能需要被拆遷方來擔責。
被拆遷人與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遷,拆遷人起訴要求被拆遷人拆遷的,受案后,拆遷人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因為政府的房屋主管部門向拆遷人核發的房屋拆遷許可證是一項具體行政行為。具體行政行為一經作出即具有先定力,拘束力和執行力。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期限內簽訂了合同,必須按期拆遷。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這條規定體現了行政行為在行政程序執行中的高效率要求。
2、若被拆遷方對拆遷補償決定不服,可能需要作出補償決定的政府擔責。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不管拆遷的是公房,還是私房,通常情形下拆遷方都需要承擔支付拆遷補償金的義務,對于不予補償的情形需要說明理由。對公房拆遷多戶口如何分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