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中的拆遷獎勵能要嗎
2023-08-31 16:35:27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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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遷中的拆遷獎勵能要嗎
【資料圖】
房屋拆遷中的拆遷獎勵到底能要。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房屋拆遷中,評估報告有期限嗎
房地產估價報告的有效期一般為一年,也就是從估價報告出具當天開始一年內有效。估價報告的有效期可以短于一年,但是不可以超過一年。
評估報告的有效期將在評估報告中明確規定。無論拆遷期限多長,只要估價報告超過報告規定的有效期,估價報告就是無效的。如果還在拆遷期內,并且拆遷補償協議還沒有簽訂,可以要求重新評估。
拆遷補償價格評估指的是在拆遷公告下發后,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對拆遷區域內的房產進行價格評估確定的行為。拆遷補償價格評估的法定依據一共有三種:市場評估價、商品房交易均價、重置價,它們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房屋征收的評估流程有:
1、選定機構;
2、簽訂合同;
3、實地評估;
4、公示解釋;
5、交付報告;
6、申請復核;
7、申請鑒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六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或者確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門作為委托人,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出具房屋征收評估委托書,并與其簽訂房屋征收評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評估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委托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名稱、評估目的、評估對象范圍、評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內容。
房屋征收評估委托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委托人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基本情況;
(二)負責本評估項目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三)評估目的、評估對象、評估時點等評估基本事項;
(四)委托人應提供的評估所需資料;
(五)評估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評估費用及收取方式;
(七)評估報告交付時間、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三、拆遷中的回遷房是指原地回遷嗎
征收拆遷中選擇產權置換的,原則上是在同樣或者就近的地段提供回遷房,但具體在什么地方回遷,由征收人與征收部門協商確定。
我國法律規定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補償方式的,什么時候可以拿到房屋,依據拆遷補償協議約定的時間而定。
拆遷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拆遷安置房大多屬于小產權房,即土地屬于集體土地(或國有劃撥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
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1、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
2、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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