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的聲明有時效性嗎
2023-09-12 10:41:04 來源:互聯網
最近這段時間總有小伙伴問小編房屋拆遷的聲明有時效性嗎是什么,小編為此在網上搜尋了一些有關于房屋拆遷的聲明有時效性嗎的知識送給大家,希望能解答各位小伙伴的疑惑。
一、房屋拆遷的聲明有時效性嗎
一、房屋拆遷的聲明有時效性嗎
(相關資料圖)
當事人對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內容不服的,可以在三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房屋拆遷的補償標準是什么
房屋賠償標準是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實際情況而定的。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以房屋所有權證書載明的建筑面積、被拆遷地區房屋市場評估價值為基礎計算具體補償數額;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拆遷,以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或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國土部門房屋測繪數據為基礎計算具體的拆遷補償數額。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子已拆遷有法律時效嗎
房子已拆遷有法律時效。
房屋拆遷的行政訴訟時效為六個月、民事訴訟時效為三年,該法律時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或權益被侵害之日起算。
行政訴訟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法院立案;
2、審理前準備: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向原告送達收到的答辯狀副本;通知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開庭時間、地點;
3、開庭審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陳述行政爭議;舉證質證;辯論;當事人最后陳述等;
4、當庭判決或擇日宣判,并向各方當事人送達判決文書。
調查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房屋權屬情況,即被征收房屋的物權歸屬;
(二)區位情況,由于房屋是不動產,區位對于房屋的價值有時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在評估房屋價值時,區位因素是個十分重要的因素;
(三)用途,即房屋是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或其他。實踐中,主要爭議在于房屋用途的認定標準,是登記用途,還是實際用途;
(四)建筑面積,確定房屋價值必不可少,且十分重要的一個因素;
(五)建造時間、結構、新舊程度、樓層、朝向、周圍環境等狀況,對補償也會有或大或小的影響;
(六)常住人口情況,包括戶籍、實際居住、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戶等情況;
(七)其他,比如房屋裝修、附屬物、種植物(比如有名貴植物)等,都應當如實調查登記。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屋拆遷補償的項目有什么
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
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內容已經對房屋拆遷的聲明有時效性嗎的問題作出了解答,如果您還需要咨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