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最久蒙冤者”譚修義尚未收到國家賠償決定 代理律師:已超期_速讀
2023-04-10 13:18:43 來源:封面新聞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提交國家賠償申請三個月后,國內已知被羈押時間最久的“蒙冤者”譚修義還在等待法院作出的賠償決定。4月10日,封面新聞記者從譚修義家屬處了解到,目前,他尚未收到賠償義務機關——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河南高院)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書。
1月10日,譚修義通過代理律師向河南高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1749萬余元。河南高院于同日受理案件。
(資料圖)
1月10日,譚修義通過代理律師向河南高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河南高院同日受理案件。
譚修義的國家賠償代理律師、北京市大禹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遜對記者表示,根據國家賠償法有關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決定。“目前已超期了”。
李遜透露,1月19日,河南高院曾就譚修義國家賠償案舉行聽證,并當面聽取了代理律師和家屬的意見。
封面新聞此前曾持續報道譚修義案(詳見《“河南譚修義案”再審改判無罪 當事人成國內被羈押時間最長蒙冤者》)。現年68歲的譚修義曾遭指控殺害鄰居一家,并被判死緩。自1993年7月21日被警方刑事拘留至2022年10月20日刑滿釋放,失去自由超過29年。刑滿釋放后兩個月,他被河南高院再審改判無罪。
今年全國“兩會”,該案寫入最高檢工作報告。報告提到,譚修義因一起滅門慘案被判死緩,羈押29年,最高檢抗訴后改判無罪,同時督促公安機關繼續追查真兇。
1月10日,譚修義向河南高院提交1749萬余元國家賠償申請,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437萬余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300余萬元。此外,他還請求原河南辦案機關主管負責人賠禮道歉,在侵權行為影響范圍內為其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譚修義稱,失去自由的29年,他從壯年變成老年,浪費了寶貴生命中本應最精彩、最和美的時光。雖然無論多少錢也換不回他和家人破碎的29年人生以及逝去的親人,但賠償義務機關應通過充分賠償盡力彌補與撫慰,彰顯關懷,加以警示。
4月10日,封面新聞記者就譚修義國家賠償案審理進展聯系河南高院,該院宣教處一名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當事人未收到裁判文書,意味著案件可能還在審理之中。根據有關規定,不能接受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