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的期限不可以是無期限的嗎?保密協議期限最長是多久?
2023-05-12 10:12:04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公司商業保密協議無期限可以嗎
保密協議的期限不可以是無期限,保密協議期限由雙方協商約定,但最長不超過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二、商業秘密的保護范圍有哪些
技術信息是人們腦力勞動活動的產物,是商業秘密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可以包括研發戰略、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關鍵算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源程序、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等。經營信息是指一切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經驗總結、信息知識。主要是指具有秘密性質的經營以及與經營密切相關的情報和信息。
三、保密協議無期限是否合法
不合法。保密協議是有期限。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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