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幾次最終審判?合同糾紛可以上訴幾次?
2023-05-10 16:08:32 來源:法律網
民事訴訟幾次最終審判?
民事訴訟兩次最終審判。因為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也就是說,對于同一案件,通常經由一審和二審就已經終局了。一審人民法院重新作出判決,不服第二次一審判決的,還有權上訴,二審法院不能再發回重審,必須作出判決,對二審判決不服的,不能上訴,可以直接申請上一級法院再審。
一、合同糾紛可以上訴幾次?
如果您參與合同糾紛后一審法院已經作出判決或者裁定。您準備提起上訴,那么人民法院只會受理一次。如果二審人民法院發回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那么您可以重新提起上訴。我國法院審理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即每一起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的,即告終結。對法院判決不服的,只能向第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上訴一次。第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即為終審的、生效的判決。如有證據證明生效判決確有錯誤或者審判程序違法等情形的,可以向作出生效判決的法院或者作出生效判決法院的上級法院申請再審。因此,建議各位在遇到合同糾紛過程中,應該積極準備有關證據應對一審訴訟,爭取在一審過程中充分的表達您的觀點并提供相應的證據,因為上訴后二審法院只會針對有爭議的部分進行審理,并不會再一次針對全案進行審理,而您只有一次上訴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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