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不公如何維權訴訟?
2023-08-03 12:43:03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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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不公如何維權訴訟?
對拆遷補償決定不滿,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行政訴訟:
(相關資料圖)
1、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和副本;
2、人民法院受理申請;
3、如果符合起訴條件,會作出立案決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拆遷補償款糾紛怎么處理?
拆遷款糾紛的處理,可以協商處理,無法協商的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處理:
(一)行政裁決
對拆遷人與被拆遷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安置協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的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二)依法起訴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三)強制拆遷
在城市房屋拆遷過程中,如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絕執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的裁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實施強制拆遷。
三、如果發生房屋拆遷糾紛怎么打官司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后,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與義務關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如果雙方認為拆遷補償的金額不合理的,可以選擇協商或者是起訴的方式去解決糾紛的,雙方需要收集和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以及上訴狀提交給當地的人民法院,法院在開庭之前會對雙方進行相應的調解工作,爭取雙方能夠私下達成和解。拆遷不公如何維權訴訟,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刻咨詢”按鈕,咨詢律圖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