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律師一般是風險代理么
2023-08-14 11:31:50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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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律師一般是風險代理么
不能風險代理的,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贏官司支付律師代理費,是指委托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托訴訟代理,委托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后委托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1)、風險代理分為部分風險代理和全風險代理。部分風險代理是指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師費用后,再根據結果按比例(提成)支付律師費。全部風險代理是指根據案件結果按比例收費,不超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2)、征地拆遷官司是將政府及政府部門列為被告的案件,是典型的行政訴訟案件。
二、拆遷糾紛起訴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1、要確認被告。
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書寫訴訟狀。
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
準備就緒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立案庭的法官會在七天內通知您是否立案。
4、舉證。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并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
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后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三、房屋拆遷糾紛找哪個部門
被拆遷人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
一般而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拆遷許可、拆遷決定、拆遷補償裁決等行政行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為被告。
(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訴訟中,以人民政府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幾種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屬的“拆遷辦公室”充當拆遷人同時又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臨時性組織,如“拆遷指揮部”等充當拆遷人,同時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3、由政府專門成立的土地儲備中心充當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決。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糾紛時,出現以上三種情形的,人民政府為房屋拆遷行政訴訟的被告。
因此,在委托律師時就要結合案件的情況來確定代理方式,委托了律師就會涉及到一筆律師費,只有雙方協商好,律師才會在自己的委托權限范圍內幫助自己。拆遷律師一般是風險代理么,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解答。希望本篇文章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刻咨詢”按鈕,咨詢律圖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