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收集證據的流程有哪些 收集證據的一般原則是什么?
2023-05-12 08:02:53 來源:法務在線
離婚收集證據流程
離婚收集證據流程是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負有提供證據的一方無法提供證據則要承擔不利后果。
離婚案件涉及到身份關系的解除、孩子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配等幾個方面,首先對于婚姻關系的解除,因法律明確規定婚姻自由,其中包括離婚自由,在婚姻關系存續期內有權利起訴離婚的一方需要提供證據證明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或者符合法定解除婚姻關系的事由,如另一方家暴、有外遇、吸毒、賭博等惡習等相應證據,而對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債務分配上也要搜集相應的證據。另外對于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比如對方的銀行流水、對方隱匿的財產等,對于眾所周知的事實; 自然規律及定理;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已為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
收集證據的一般原則
1.收集證據必須主動、及時。發生刑事案件撥打110,警察會立即出警。報案越及時,收集證據月及時。司法實踐中,延誤證據收集多是因為當事人報案不及時。
2.收集證據要有目的,有計劃。發生兇殺案,先要在與失主有恩怨的人中排查,通過排查逐漸縮小懷疑圈,確定重點嫌疑人。隨著情況變化,目的和計劃要隨著變更。
3.收集證據要客觀、全面。客觀,就是反對先入為主,主觀臆斷。全面,即要搜集證明嫌疑人有罪的證據,也要收集證明嫌疑人無罪的證據。
4.收集證據要深入、細致。過于執勘查現場只發現尤葫蘆的尸體、兇器及門窗沒有撬痕。
5.依靠群眾與科學技術手段相結合。依靠群眾是因為任何犯罪都會留下痕跡。找更多的人調查,能收集到的線索就越多,了解案情就越全面。
6.嚴格遵守法定程序,注意保守秘密。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
7.證據必須及時固定,妥善保存。原始證據不能長期保存或者不能附卷保存的,及時拍照、復制,并做詳細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