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拆遷糾紛要什么證據?
2023-08-06 10:42:12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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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料圖)
一、發生拆遷糾紛要什么證據?
(一)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二)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三)當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
(四)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五) 已達成前拆補償協議的,還應當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六)經過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裁決的,還應提交裁決書;
(七)拆遷許可證;
(八) 房屋拆遷公告及張貼公告的照片資料;
(九)新建建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十)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丈量報告;
(十一) 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金、房屋搬遷費、電話遷移費、及過渡期安排補助費的憑證;
(十二)提供過渡時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
(十三)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筑面積、竣工驗收報告等。
二、房屋拆遷時的補償都有哪些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一)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二)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三)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房屋拆遷時可以獲得的補償有房屋補償費用,獎勵性補償費用以及周轉補償費用。而房屋拆遷過程中一旦發生糾紛,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處理,而掌握充分可靠證據是勝訴的保證,因此需要收集好有利于自己的證據。比如證明房屋被拆除時間的相關證據等等。
三、房屋拆遷糾紛怎么解決?
(一)行政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二)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三)行政訴訟
當事人的房屋拆遷糾紛對行政裁決不滿的,可以進行行政訴訟。但是行政訴訟有個前置的條件,行政裁決后對其裁決結果不滿意的,可進行行政復議,對復議不滿意的可依法進行行政訴訟。
(四)補償協調裁決
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是國家為減少、解決征地糾紛而推行的制度。
拆遷補償會在三個月內到賬,需要由拆遷單位支付,在支付補償款的過程中出現糾紛,可以通過行政裁決的方式處理,也可以采用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拆遷房屋之前,需要和房屋所有人達成一致意見,要訂立拆遷補償協議,要明確補償款的具體金額以及支付方法。
拆遷糾紛要什么證據要結合實際的情況處理,如果實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之間發生拆遷糾紛的,那么就需要通過協商或者是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的方式處理。希望通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律師。